收费指南
土地荒芜费 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使用费
发布日期: 2010-09-19 信息来源:
(7) 土地荒芜费 菜田 2元/平方米 市、县国 黑龙江省人 荒芜土地半年不满一年 水田 1元/平方米 土资源部 民政府令第 的按标准交纳 旱田 0.50元/平方米 门 23号 1-1.5年的加收一倍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 0.03元/平方米 (1990) 1.5-2年的加收二倍
(8)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使用费 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用地 住宅、办公楼用地 3-10元/平方米·年
商业、旅游业、服务业用地 5-11元/平方米·年 市县国
工业、仓储用地 2-5元/平方米·年 土资源局 黑龙江省人
别墅、游乐场用地 7-10元/平方米·年 民政府令第2号
采矿、泥碳业用地 0.6-6元/平方米·年 省财政厅、
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资源开发、节能和农牧业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0.7-1.3元/平 方米·年
土地局黑财
工业用地 0.6-1.2元/平方米·年
外经字 蓄牧、养殖、种殖业用地 0.06-0.3元/平方米·年
(1991)56号黑政发(1991)第38号
采矿、泥碳业用地 0.1-0.9元/平方米·年
(8)外商投资企业用地使用费 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用地 住宅、办公楼用地 3-10元/平方米·年
商业、旅游业、服务业用地 5-11元/平方米·年 市县国
工业、仓储用地 2-5元/平方米·年 土资源局 黑龙江省人
别墅、游乐场用地 7-10元/平方米·年 民政府令第2号
采矿、泥碳业用地 0.6-6元/平方米·年 省财政厅、
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资源开发、节能和农牧业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0.7-1.3元/平 方米·年
土地局黑财
工业用地 0.6-1.2元/平方米·年
外经字 蓄牧、养殖、种殖业用地 0.06-0.3元/平方米·年
(1991)56号黑政发(1991)第38号
采矿、泥碳业用地 0.1-0.9元/平方米·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