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规划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力度,按照“找新区、上专项、挖老点、走出去”的工作思路,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提高区域矿产的保障程度。加强煤炭、岩金、大理岩等优势矿产的勘查工作。优化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控开发利用总量,加强煤层气、煤化工和石墨、陶粒用原料的开采。积极开展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促进矿山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2)2015年目标
1、基础地质
到2015年,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图幅4个,面积693.7 km2。完成1:5万矿产调查图幅8个,面积2520 km2,重点进行金、铁的调查评价。
完成1:5煤炭资源调查3287.26 km2。
完成1:20万区域重力调查1734.47 km2;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面积7024.22 km2。
开展多目标遥感调查及监测,调查、监测煤和石墨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情况。
开展佳木斯地块基底构造演化与成矿及森林沼泽区地球化学弱矿化信息提取技术等基础课题研究;开展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及矿山尾矿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
2、矿产勘查
到2015年,预计探矿权数量45处,其中新投入19处。
预计新发现矿产地3、4处,以煤炭为主。
预计新增资源储量(333级以上)煤炭11亿吨、镍(金属)70千克、大理岩5000万吨、石墨2000万吨、菱镁矿5000万吨。
3、矿产开发
到2015年,全市矿山结构逐步调整,形成规模化生产,矿山数量较2010年减少10%,控制在200处。
对我市原煤、石墨、镁矿、水泥用大理岩、建筑用石材、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等矿产品调控指标如下:
专栏2 主要矿产品调控指标 |
|||||
|
原煤 万吨 |
石墨 (矿物) 万吨 |
水泥用大理岩 万吨 |
建筑用石 万立方米 |
建筑用砂 万立方米 |
2015年 |
<2200 |
<22 |
100 |
40 |
35 |
属性 |
约束性 |
预期性 |
煤炭开采回采率提高2-3%。石墨开采回采率提高1-2%。水泥用大理岩提高2-3%。
4、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至2015年末完成煤矿矿区内35座煤矸石堆及21个塌陷坑与沙坑的治理,调查区内7个非金属采矿场占地排放治理,益新矿、南山矿的地裂缝治理,蔬园乡宏发采石场、蔬园乡更新村、华东水泥厂采石场、兴山区林业处采石场、峻德陶粒页岩厂采石场、五号水库溢洪道处、细鳞河公路旁(HG68、HG69、HG71、HG73)蔬园乡日新二队、共青农场振兴白云岩矿、萝北县奥宇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萝北兴权采石场、萝北县德隆采石场、萝北县延军韩玉友采石场、萝北县刚本山采石场的不稳定斜坡的治理及水土侵蚀的治理。
①基础地质
到2015年,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四个图幅,面积693.7 km2。完成1:5万矿产调查8个图幅,面积约2520 km2,重点进行金、铁的调查评价。完成1:5煤炭资源调查3287.26 km2。
完成1:20万区域重力调查约1734.47 km2;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面积约7024.22 km2。
对我市的煤和石墨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多目标遥感调查及监测。
开展佳木斯地块基底构造演化与成矿及森林沼泽区地球化学弱矿化信息提取技术等基础课题研究;开展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及矿山尾矿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研究。
②矿产勘查
到2015年,预计探矿权数量45处,其中新投入19处。
预计新发现矿产地3-4处,以煤炭为主。
预计新增资源储量(333级以上)煤炭11亿吨、镍70千克、大理岩5000万吨、石墨2000万吨、菱镁矿5000万吨。
③矿产开发
到2015年,全市矿山结构逐步调整,形成规模化生产,矿山数量较2010年减少10%,控制在200处。
原煤产量2200万吨、石墨产量40万吨、镁矿产量25万吨、水泥用大理岩产量35万吨、建筑用石材40万吨、建筑用砂产量35万吨。
煤炭开采回采率提高2-3%。石墨开采回采率提高1-2%。水泥用大理岩提高2-3%。
④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至2015年末完成煤矿矿区内35座煤矸石堆及21个塌陷坑与沙坑的治理,调查区内7个非金属采矿场占地排放治理,益新矿、南山矿的地裂缝治理,蔬园乡宏发采石场、蔬园乡更新村、华东水泥厂采石场、兴山区林业处采石场、峻德陶粒页岩厂采石场、五号水库溢洪道处、细鳞河公路旁(HG68、HG69、HG71、HG73)蔬园乡日新二队、共青农场振兴白云岩矿、萝北县奥宇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萝北兴权采石场、萝北县德隆采石场、萝北县延军韩玉友采石场、萝北县刚本山采石场的不稳定斜坡的治理及水土侵蚀的治理。
(3)2020年目标
①基础地质
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面完成区域内1:5万煤炭资源远景调查和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5万区域矿产调查、1:20万区域重力调查、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工作覆盖率大幅度提高。
②矿产勘查
在“十二五”勘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岩金、石墨、硅线石等重点矿种在重点区域的勘查力度,为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在资源上提供保障。
③矿产开发
矿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更加合理,先进的采、选、冶技术和设备得到广泛应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煤炭深加工和就地转化能力大幅度增强,资源型城市转型基础。
④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全面提高。重点区域、重点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矿山固体废物和矿山废水排放总量大幅度减少,煤层气、煤矸石和其它废石综合利用率、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等指标全面提高。
2、规划主要内容
1、确定规划的目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基准年,规划矿种。
2、分析研究了本市矿产资源特点、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本市主要矿产资源在2009-2015年期间的需求情况做出分析和预测。
3、依据市情、矿情和供需能力及形势,对本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和方向、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矿业结构及开发利用中的有效保护,制定出规划目标和措施。
4、进一步落实了《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依据本市矿产资源的分布和赋存情况在勘查工作中分别设置了鼓励勘查区9个、6个重点勘查区、限制勘查区1个、禁止勘查区5个,设置勘查规划区块40个。
5、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矿山开发进行了合理布局,细化了规划分区,设置重点开采区1个、鼓励开采区5个、限制开采区2个、禁止开采区5个;设置开采规划区块7个。
6、依据矿山开采情况、在结合《鹤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设置矿山地质环境分区如下: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9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4个、矿山环境地质重点治理区7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13个;安排矿山恢复治理治理项目29个、矿山土地治理项目12个。
7、针对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特点,对矿产资源循环经济和资源型城市的资源利用提出初步探讨。
8、为保证本《规划》的实施,对保证措施进行了初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