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
鹤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目前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发布日期: 2011-12-06 信息来源:
鹤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目前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刘毅博)鹤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后,经近百数的修改与完善,于十一月末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新一轮土地利用的基期年是2006年,目标年为2020年,新一轮规划的修编,与以前的规划不同,分为“三界四区”,“三界”是指允许建设边界、有条件建设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由三界围成四区,分别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其中允许建设区为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区,有条件建设区为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位置调换区域,可以建设,但同时允许建设区要进行相应核减,禁止建设区在规划期内不允许进行建设,除以上三区外为限制建设区,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规划的钢性和弹性。
规划编制中,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有量达到省下达指标要求;在建设用地预留中,我们主要考虑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工业用地预留。主体我们考虑的是我市四个工业园区用地,主要是新华A区、B区、五阳工业区和东山工业园区;在此基础上,我们分别为东山区、兴安区、工农区、南山区考虑了部分工业预留地。二是关于民生工程用地。包括棚户区治理和沉陷区建设用地。三是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主要是单独选址用地,有鸟山煤矿、鹤矿集团百万吨化肥二期项目、新南煤矿、生活垃圾处理厂、新华煤田、也包括公路和铁路建设等用地。四是旅游景点用地。五是小城镇建设用地,主要是考虑五道岗和新华镇的小城镇建设项目。六是两城建设用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成为我市今后用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