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鹤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情况
发布日期: 2017-04-13 信息来源: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
鹤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之后,将原来分散在国土、房产、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统一整合,负责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所有不动产登记工作,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工作,形成“一站式”登记服务,构建覆盖全市、权界清晰、有序对接、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更加便民利民。
2016年4月21日,鹤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并从当日起,停发房屋所有权证,全面启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发放。至此,鹤岗市全面停发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进入全面颁发不动产权证阶段。
截至今年3月底,一年的时间,鹤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累计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7139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281本。